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要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福建投資集團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功能定位,深入實施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和“三爭”行動,努力建設具有全球視野的一流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打造“1+1+N”制度體系,優化管控模式,建立分級授權機制,深化分類考核,實現“一企一策”精準考核全覆蓋,提升企業活力效率,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福建篇章貢獻閩投力量。
一、完善現代公司治理,打造“1+1+N”制度體系
(一)把牢政治高度,有效發揮黨建引領作用
始終堅持“兩個一以貫之”,全面推進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個環節,確保國有企業的政治屬性。完善黨委決定重大事項范圍,動態優化集團總部及重要子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明確黨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確保國有企業的政治方向。科學設計治理主體行權路徑,形成經理層擬訂方案、黨委會集體討論、董事會作出決定的治理主體運作機制,充分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
(二)提升治理強度,有力完善董事會運行機制
緊緊圍繞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職責定位,全面提升董事會建設水平,保障董事會決策高效科學規范。一是建章立制。出臺《治理主體權責清單》,梳理黨委決策事項36項、董事會決策事項39項、經理層決策事項24項,實現決策事項清單化,制定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辦公會等治理主體工作規則和董事會授權管理制度,差異化安排治理主體會議,建立起“1+1+N”治理制度體系,即一份公司章程、一張權責清單、N項管理制度,從不同維度和層面將公司各治理主體的功能定位通過規范性文件予以明晰。二是完善機構。董事會下設3個專門委員會,制定出臺專委會工作規則,充分發揮專委會的功能和作用。按要求聘任董事會秘書,成立董事會辦公室,為董事會運行提供支撐。三是有效運作。建立會前溝通機制,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提交董事會決策前,先與外部董事溝通交流,搭建起內外部董事、決策層、執行層探討問題、交流意見的平臺,促進董事會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科學制定董事調研計劃,集團董事在權屬企業開展調研近百次,深入掌握集團系統經營情況,提升董事會決策科學性。
(三)拓展融合深度,有效保障經理層行權履職
充分調動經理層主動性、積極性,切實保障經理層履行“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職權。一是完善授權。制定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授權管理制度,對授權原則和程序等進行規范。如,集團系統境內投資我方單筆出資額(按股比資本金出資額)20億元以下(含本數)的投資事項、境外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含本數)的投資事項均由經理層決策,經理層行權履職效能顯著提升。二是健全機構。經理層辦公會下設5個專業委員會,負責對擬提交經理層辦公會審議的事項,開展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盡職調查等工作,形成經理層決策支撐保障機制。如,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風險管理委員會共對11個項目進行風險初評估,對其中9個項目組織召開會議,涉及總投資99.96億元,揭示風險37項、提出建議40項。三是強化激勵。做深做細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集團4名經理層成員、各級權屬企業112名經理層成員(含職業經理人1人)均按要求規范簽訂“兩書一協議”,差異化設置年度和任期業績考核指標,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
二、優化管控模式,建立分級授權管理機制
(一)聚焦建章立制,建強制度體系
一是完善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體系。將集團《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管理辦法》進行整合,修訂形成《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加強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全過程閉環管理,更好地保障集團戰略規劃目標的順利實現。二是優化投資管理機制。將《項目前期工作管理辦法》《項目投資指引》合并修訂至《投資管理辦法》,理順投資項目全鏈條管理流程,打造項目策劃、立項、決策、實施、后評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
(二)明確功能定位,完善管理模式
一是強化集團總部功能建設。研究制定《集團管控模式優化方案》,明確以戰略投資、資本運營、產業管控、資源整合、風險控制及服務支撐為職能定位的管理型總部,不斷優化調整總部內設機構職能和設置,將能源投資管理部、金融投資管理部調整為能源投資中心、金融資本中心,強化業務協同,打造專業化業務平臺。二是優化權屬企業管理。全資、控股企業重點理順涉及“兩塊牌子、一套人馬”、三級企業二級管理、相對控股非并表等情形,逐一梳理研究,因企施策。如,優化調整權屬企業中閩海電公司和莆田海電公司的管理模式,推進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項目集約化運營管理。三是規范提升參股企業管理。積極落實國資監管關于加強參股企業管理的要求及部署,結合集團實際出臺《參股管理暫行辦法》,強化股權管理部門職責分工,按照“分類管理、動態調整”的原則,建立重要參股企業名單,探索股權差異化管理,確保參股投資風險可控在控,分紅收益持續提升。
(三)厘清權責邊界,突出因企施策
明確集團總部與權屬企業權責邊界,打造分級授權管理體系,最大限度賦予二級企業自主經營決策權,實現“小總部、大平臺”的管控格局。集團對權屬企業分類型、分批次開展投資決策、日常經營管理等方面授權,推進1+N清單化管理改革。每年按需求梳理印發《權屬企業經營管理決策權限授權放權清單》,目前已簡化、下放各類審批權限45項。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不斷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執行效率,確保決策規范、有序、高效、安全開展,有效激發權屬企業經營活力。動態評估授權執行情況,實現授權事項“一企一策”動態調整,如,調整、新增權屬企業閩投資管公司商業銀行不良債權資產收購事項和閩投深海公司三項運營管理事項的自主決策權限,提升權屬企業的決策效率和經營管理的靈活性。
三、深化分類考核,實現“一企一策”精準考核全覆蓋
福建投資集團業務板塊多、行業跨度大,傳統業績考核使用較為統一的共性標準和量化指標,無法滿足對不同業務板塊權屬企業經營成效的精準評估。為解決這一問題,集團于2023年5月對權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進行修訂,突出業績導向和結果導向,推動經營責任下沉、壓力層層傳導、管理責任到位,強化薪酬管理與業績考核掛鉤,實現“業績—考核—薪酬”閉環聯動,充分激活權屬企業專業化、市場化運營管理能力。
(一)擴大考核企業范疇,分類體系更加科學
按照“全口徑、全覆蓋”原則,2024年度將集團全資、控股的境內外重要權屬企業全部納入經營業績考核范疇,考核企業數量從2023年的17家增加至26家。
“一企一策”精準考核更加明確權屬企業在集團整體戰略中的功能定位,將權屬企業分為:商業金融類、商業實業類、政策類和功能類四個大類,針對不同類別,突出考核目的及導向。其中,商業類重點考核經濟效益、營運效益和價值創造能力;政策類側重考核政策性目標的實現情況;功能類重點聚焦在建項目進度及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2024年納入考核的權屬企業包含商業類15家、政策類3家、功能類8家。
(二)突出差異化精準化,指標體系更加健全
為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將集團規劃目標、發展方向等通過考核體系向權屬企業傳導,權屬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細分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其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內容又進一步細分為常規考核與專項考核。
常規考核指標包括五大維度:經營績效(56項)、發展績效(83項)、管理績效(130項)、黨建評議(52項)和加減分事項(38項)。其中,經營績效指標聚焦“一利五率”,以實現“利潤中心”向權屬企業轉移的目的;發展績效指標聚焦“主責主業”,重點考核企業未來發展的戰略布局,鼓勵發展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考核鼓勵權屬企業在省重點項目建設、科技創新、資產盤活、參與行業標準制定等方面多突破,目的是補短板、促轉型,同時兼顧常規考核中難以涵蓋的專項工作。
在具體考核方案中,根據企業分類的不同,科學、精準地設置差異化考核指標、權重導向和評分標準,共性兼顧個性,定量為主、定性為輔,在合理經營目標基礎上,又兼具一定挑戰性,激勵權屬企業做優“存量”、做大“增量”。
(三)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激勵機制更加有效
權屬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專項獎勵、福利待遇等項目構成,結合企業分類、企業經營難度系數、企業規模等因素確定。
每年第一季度制定下發各權屬企業當年考核指標,次年年初對其考核指標進行考評。根據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對權屬企業負責人實施獎懲,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作為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人事考核、職務任免、崗位調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據,與權屬企業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有效銜接。
通過“一企一策”精準考核改革,集團權屬企業經營成效評價出現顯著差異,2023年經營業績考評分數最低分與最高分相差約50%,權屬企業負責人薪酬逐步拉開差距,經營效益最差與最好的企業負責人薪酬相差約25%,打破了業績考核中的“平均主義”和薪酬兌現的“大鍋飯”,真正?實現“干好干壞不一樣,多干少干區別大”。
“一企一策”精準考核體系,用“硬杠杠”拉開收入差距,真正讓考核指揮棒明導向、有威力、出成效,有序推進市場化經營機制改革不斷深入,有力推動“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干事創業環境形成,有效激勵干部隊伍擔當作為、勇攀高峰,為企業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大力量。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把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戰略全局,鮮明標定了國資國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和工作的重點。福建投資集團將根據黨中央、福建省委和省國資委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站位把握國有企業使命擔當,不斷將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引向深入,不斷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扎實做好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項工作,更好推動改革與發展深度融合、同頻共振,持續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
附件: